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庆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庆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
| 【发布部门】 财政部;国家税务总局 | 【发布文号】 财税[2005]82号 |
|---|---|
| 【效力级别】 部门规范性文件 | 【时效状态】 现行有效 |
| 【发布日期】 2005-05-26 | 【实施日期】 2005-05-01 |
| 【法律话题】 税务 | 【产业领域】 资源能源 ; 制造加工 |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庆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
(财税[2005]82号)
重庆市财政厅、地方税务局:
经研究决定,自2005年5月1日起,将你市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.5元。
请遵照执行。
财政部
国家税务总局
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